12月18日上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事检察院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意见会签暨首次联席会议。
会前,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金喜、福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舒爱民、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吴晓华、福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余深画等领导一行20多人到长乐区检察院参观全省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全面了解近年来全省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联席会上,首先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金喜与福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舒爱民签署了《关于开展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依次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福州检察院与福州警备区协同开展涉军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及涉军公益诉讼典型案件承办等相关情况予以通报,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进行深入研讨。
福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舒爱民表示,通过这个的参观交流深受启发,对军事检察院下一步工作开展帮助良多。公益诉讼工作关乎国计民生,军队公益诉讼关乎国防和军队利益,大有可为。今后将借助《意见》签署,加强与地方各级检察院的沟通联系,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事利益作出军事检察院的应有贡献。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金喜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全面落实军地公益诉讼协作。全省检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工作中军地检察机关协作长效机制,依法扎实办好涉军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军地检察机关协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此次《意见》的签署,标志着军地检察机关将实现公益诉讼联动,加强了军地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名誉保护、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事利益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协作配合。《意见》明确了5大机制:日常联络机制、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重大案件协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资源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