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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时间:2020-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半年以来,长乐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检察干警履职担当能力。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紧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把学习新思想作为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核心内容,坚持在每月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作为“第一议题”必学,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讨论。依托“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中检网”等线上工具,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等系列采访实录以及最新法律法规。截止目前,已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7次、“三会一课”36次;前往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讲,参与“迎世遗,赏古厝,传承吴航文化”道德讲堂活动,举办“最是书香能致远”—世界读书日主题活动,参观长乐区禁毒教育基地等进一步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全体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履行检察职能。聚焦疫情防控,批捕、起诉涉疫犯罪4人,办理了全省首例涉医用口罩防护领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及时制定宣传防疫期间企业复工法律指南,出台依法保障与服务民营企业十条意见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六定办法”等文件4份,并依托涉台检察室,会同区台港澳办先后走访相关涉台企业,确定5家定点联系企业,通过座谈交流、法律释疑等方式助力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全体党员轮流前往福州黄石高速路口协助开展信息核查、体温检测工作近10万余人次,派出党员志愿者深入阳光二区参与“疫情防控 志愿同行”清洁家园活动,为公众解答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48次;深入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制发文件鼓励群众通过线上 “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途径表达诉求,密切联系区委政法委、民政局等部门建立困难上访当事人的协助救济制度,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收官战”,对处在检察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依法提起公诉;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广首创的公益诉讼诉前圆桌机制,办理的漳港海岸线餐饮酒楼违法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被选入全国“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于今年4月,我院作为全国唯一基层检察院在最高检召开的“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总结视频上进行经验介绍;为全面落实落细“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区教育局分别前往长乐职专、航城中学、二中、金峰中学、华阳中学、金峰中心幼儿园6所学校了解防疫工作及复学情况。创建“玉芳工作室”,将亲职教育搬到线上,精心制作《你的焦虑我知道》,并结合实际案例创作面向学生“小明”系列普法剧,进一步深化未检品牌影响力;讲好检察故事,拍摄“勇哥说法”、录制“倾听长检”、推出4期“检察之星”,在全社会树立良好检察形象。

  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三同步”工作操作手册》、《“三同步”工作案例汇编》等,制定出台《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办法》,相应调整领导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建立检察新闻分类分级审批机制,明确区分信息发布审批层级,并按要求层报。根据相关办法规范管理本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官方新媒体运行操作,确保新闻发布信息安全、内容真实。3月中旬,积极准备并顺利完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重点检查考核工作。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202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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